当前农机购置补贴存在的问题及政策建议
- 时间: 2024-12-08 10:55:46
- 爱游戏官网登录入口 原创
自2004年中央1号文件将农机具购置补贴专项纳入国家“三补贴、两减免”的支农惠农政策实施近6年来,在优化装备结构、提高农机化发展水平、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等方面发挥了显著的作用。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宣布,2009年农机购置补贴规模扩大到130亿元,比上年增加90亿元,补贴范围覆盖全国所有农牧业县(场)。对于这项强农惠农政策,农民十分欢迎,然而依照我们的调查,当前农机具补贴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需要采取一定的措施予以解决。
一是补贴名额少,覆盖面不广。目前按规定,买受人的主要优选条件为:种粮大户、养殖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奶农合作社、农机合作社等,由于补贴名额有限,很大一部分农民的购机补贴需求得不到满足,并且需求大于供给,一些地方根据补贴额度和优先补贴条件审核确定补贴对象,为权利寻租留下了一定的空间。
二是补贴机型少。目前可选机型单一,农民自主选择的余地较小,易形成供货商的垄断。由于补贴的机具种类较少,出现部分县市向农民强行推荐补贴机具,导致农民想买的机具没有补贴。同样,农民购买大量适用山区经济发展的农机具却进不了中央、省购机目录,得不到中央和省资金的补贴。
三是补贴范围不够宽泛。从调查的农户和农机大户的情况看,80%认为补贴的农机具的范围太小,应增加优势农产品加工机械。目前国家重点推广小麦、玉米等传统作物的“耕、耙、播、收、脱、施肥”农机具,事实上,目前很多经济型农作物也需要农机补贴,如烟叶、花生、棉花等。
四是补贴的农机产品与一些中西部的山区县不相适应。目前国家及省级政府制定的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目录,更多是参照平原地区、发达地区农业机械化的发展水平和自然条件而制定,较少考虑广大中西部贫困山区较为恶劣的自然条件、农业耕作环境,以及农民相对贫困的经济发展水平。实行补贴的农机产品多以大中型、价格较高的农机产品为主,单机价格为几万元到几十万元不等。这些大中型农业机械适合平原地区的粮油生产,不适应贫困山区山地多、地块少、田块高低不平的自然条件,不能承接当地还比较落后的农业机械化水平,也大大超出了当地农民的实际经济承受能力。
一是同类产品各省市区之间价格不相同。由于各地农业发展状况、经济实力不一,各入选产品在不一样的地区所享受的补贴金额也不完全一样。如一拖(洛阳)神通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的WLY3.5-60X小型农用挖掘机产品在山西省的补贴金额为19350元,而在辽宁省的补贴为19700元。这会出现倒卖机具的现象。
三是补贴的农机价格普遍高于同款非享受补贴的机具。根据调查发现,同款产品,享受补贴的价格就高,不享受补贴的价格就低。只要想享受国家补贴,就必须按涨上去的价格买。如果农民到价格低的其他经销商而不是农机局指定的经销点买,就不能享受国家补贴。
四是国家给的补贴被涨价部分稀释。虽然今年农业部曾发出通知指出,“企业一定承诺补贴产品销售给农民时,不得高于同一地区该产品的市场价。如出现高于该产品同期市场价现象,将立即中止该产品的补贴资格”。实际上执行情况并不好,不少补贴的农机售价都比不补贴的农机价格高。而监管的不力,使得不少农机企业在“背后”做手脚涨价。有的农机产品价格甚至上涨了15%~18%,使本就有限的补贴空间被挤压,这在某些特定的程度上稀释了农民享受补贴的空间。
五是农民与经销商议价行为存在不对等。虽然今年增加了购机户询价、议价环节,购机户可以向当地补贴机具经销代理商或直接向生产企业询问、洽谈机具售价,但是由于各方面的不对等,一旦经销商定价后,农民很难“撼动”。
一是一些地方政府财政配套补贴资金不足。由于一些地方财政较为困难,配套资金无法及时、足额到位,致使一些地方农民所购农业机械得到的购机总补贴资金相对较少,不能够满足农民大量购机的需求,某些特定的程度上也降低了农民购机的积极性。
二是财政补贴重点不突出,对主要示范推广机具拉动力存在不足。比如在一些南方粮食种植大省,水稻插秧机是农机推广工作的重点,但由于补贴力度小,国家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目录内的农机具多以大中型为主,农民一次性投入大、成本回收周期长,这对于人均纯收入4000多元的农民来说,购买一台补贴后仍然高达几万元或十几万元的大中型农业机械,仍然是望“机”兴叹。
三是补贴某些特定的程度上存在“挤出效应”。依照国家文件规定,农机补贴主要是针对大中型农机具。大中型农机具价格高,一般农户难以承受。这几年的农机补贴,使部分头脑灵活、经济能力强的农机大户享受到了补贴。而他们享受补贴购置机具后,又强化了其经济收益,使得普通老百姓在经济实力上根本竞争不过这些富户,被挤出补贴的门槛,并且绝大部分农户因经济原因要小型机具却没有正真获得补贴。其实这部分人更应该得到政府的扶持。
一是一些地方农机企业的服务意识较差,缺乏有效的跟踪服务。目前,农机生产厂商的主要精力仍围绕入围补贴目录展开,随着农机的猛增,农机生产厂商在售后服务、机械维修等方面的工作未得到应有的加强。尤其是在农业生产关键时节,机具的零部件供应不到位,机具损坏得不到及时修理,贻误农时。虽然在补贴产品选型时,要求企业对售后服务等作出书面承诺,但在实际作业季节,企业接到用户反映后24小时内到达作业现场的生产厂商廖廖无几,影响了农机具作用的有效发挥。
二是针对农民的售后培训没跟上。农机户技术水平的高低,决定其直接收益。有些产品售后对农民的培训没有跟上,农民不熟悉新机操作规程,出现机具操作故障频繁、经营入不敷出甚至亏本的现象。另外,一些地方农机部门不能根据形势的发展,开设田间课堂,为农民检修农业机械,培育机械化育秧和农机操作手,不能帮助农民解决缺机械、缺技术的难题,影响了推广先进适用农业机械的进程。
三是经销商在一些重要部件上以次充好,使一些地方购买国家补贴农机的农户陷入了售后服务无人答理的地步。经销商在一些关键零部件上以次充好,导致农民购买机器后,机器坏了,找生产机器的厂家,厂家根本不答理。
一是部分县市农机部门对补贴机具监管措施不力,存在个别农民购机后违规转让补贴机具现象。有的地方甚至存在代他人和一人持多个身份证报名,并且都享受补贴的怪象。更有甚者把享受补贴的农机先买下来,套骗国家补贴资金,再由专人(比如亲属和朋友)把农机高价卖出去。二是与“家电下乡”和“汽车下乡”相比,农业机械商品市场价格不透明,不利于国家对下乡产品的监管。三是出现一些地方出现挤占、截留和挪用补贴资金情况,弄虚作假、套用财政资金的个案,甚至还出现违反规定,擅自转手倒卖骗取国家补贴资金的事件。
三是有关部门要按照不一样的地区、不同季节,对纳入补贴范围的机械,进行及时的有所侧重的调整,做到“适销对路”,不能走“南方补贴插秧机,北方也补贴插秧机”这种“机械而死板”的老路,真正地把好事办好。要根据现有各类农机具存量结构制定细则,优化农机配置,避免区域内农机存量过剩和结构不合理等现象的发生。
六是加快解决农机企业资金的拖欠问题。解决方式有两种,一是缩短资金结算周期,尽快把补贴资金划拨给生产企业。另一种方式是财政部门把补贴资金委托给金融机构发放,农民全款购买农机具,凭厂商或销售商的销售证明和农机管理部门出示的证明到金融机构领取补贴。
八是加强和规范对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的监督。农机部门要和财政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对补贴资金使用的管理和检查。要监督管理服务部门不得挤占、截留和挪用补贴资金,确保农机购置补贴不出问题,使农民真正得到实惠。
九是加强售后服务,延长服务期限。要建立县、乡、村三级技术服务网络。财补政策可对新机具维修网点按数量、质量、服务等指标进行考核补贴;要适当延长“三包”服务期限,给农民对农机具“熟悉、熟练”的时间;三是加大基层服务网点及维修网点人员的培训力度,给农机具维护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作者单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法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及《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请注意语言文明,尊重网络道德,并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发表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向新闻跟帖管理员反映。
联系人: | 随经理 |
---|---|
电话: | 183697591 97 |
Email: | 3606053339@qq.com |
QQ: | 3606053339 |
微信: | 15275373330 |
地址: | 济宁市高新区山博路 |